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琦,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 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民初17373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琦诉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3民初17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场法庭(华灵路191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