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莉,刘畅,薛婷予,杨雪,孟春,孙桂兰,康凯,张开宇,高锁山,薛强, 中国康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吉0104民初6407号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婷予(曾用名薛梦露)、杨雪、孟春、孙桂兰:关于申请鉴定人关莉、刘畅与被申请鉴定人康凯、张开宇、高锁山、薛强、中国康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你们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申请鉴定人申请委托专业司法会计对吉林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至2016年会计凭证终结记录时的会计凭证、财薄进行司法审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吉0104民初6407号选取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鉴定机构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楼B105,参加摇号选取鉴定机构。不按时到场参加选择活动,或参加人员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相关授权委托权限证明的,视为你们放弃选择专业机构的权利。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