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永鹏,黄明俊,兰小平,兰万涛, 甘肃隆瑞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永鹏、黄明俊、兰小平、兰万涛: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隆瑞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永鹏、黄明俊、兰小平、兰万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限届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