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浩,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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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浩:本院受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河西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