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汤宏,公司,雷鸣,郭淑会,王国强,赵静,赵勇辉,第三人-,, 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朴岐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畅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盈睿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金沃贸易有限公司 ,磐隆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上海菩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显钧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钦筑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妙远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泖宸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赋银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禾珅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金融法院 |
内容 |
上海畅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盈睿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沃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磐隆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畅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盈睿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沃贸易有限公司、汤宏、第三人上海菩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赋银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禾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泖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妙远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朴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钦筑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昔霆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显钧贸易有限公司、雷鸣、郭淑会、王国强、赵静、赵勇辉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另外,本案将于2022年3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