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明桂容,盛二和,第三人-陈保来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3806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盛二和、陈保来:本院受理原告明桂容与被告盛二和、第三人陈保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38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