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蓓,邓昌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9004民初384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昌龙:本院受理原告王蓓与被告邓昌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9004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王蓓与邓昌龙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