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众弘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重庆祺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洋金红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1313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祺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众弘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洋金红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祺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众弘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渝0113民初131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返还投资款500万元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等,具体详见起诉状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