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佳林,刘敏,田井江,王隹,刘先祥,皮安娟, 重庆颂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旭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荣际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敏,田井江,重庆荣际科技有限公司,王隹,刘先祥,皮安娟,重庆颂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旭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叶佳林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