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小容,李华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8288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华军: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8288号原告刘小容与被告李华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截止日期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2日9点10分在本院A楼第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未举证、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