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翟家麒,焦凤, 江北区拾忆婚纱摄影工作室江北区沐希印象婚纱摄影店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渝0105民初28274号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江北区拾忆婚纱摄影工作室、江北区沐希印象婚纱摄影店: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8274号原告翟家麒、焦凤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 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其权利。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14:30在本院诉调速裁中心三楼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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