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重庆正鼎物流有限公司, 中互和创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241民初378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互和创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重庆正鼎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中互和创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号:(2021)渝0241民初3780号】,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