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红花,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沪0106民初41058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红花:本院受理(2021)沪0106民初41058号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被告郑红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武宁南路442号)第2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