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华志培,华志强,宋根娣,华海江,朱怡婷,华俊祎,翟桂花,华志妹,华志琴,华志连,华逸枫,李佳,周华炀,高锋,宋根女,高敏洁,陈忻纬,华承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0民初1444号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华逸枫,李佳,周华炀,华承:本院受理华志培,华志强,宋根娣,华海江,朱怡婷,华俊祎,翟桂花诉华志妹,华志琴,华志连,华逸枫,李佳,周华炀,高锋,宋根女,高敏洁,陈忻纬,华承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0民初1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