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襄阳回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华凯电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年6月2日,本院根据广东华凯电梯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襄阳回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襄阳回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根据管理人查明的债务人资产和负债来看,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条件。现债务人财产亦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18日裁定宣告襄阳回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襄阳回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