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树奎,杨丛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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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甘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丛新(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王树奎诉被告杨丛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一、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4360.00元,利息6464.00元,合计30824.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