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苏沛县汉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西安牧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大友天合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创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玖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泰安市同华商贸有限公司,泰安方舟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十六工程处,江阴长力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申港丰汇电器商行,徐州润金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三润记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尊朗贸易有限公司
案号:(2019)宁01民初2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