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仲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5********5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9006民初2505号 |
案号 |
(2020)鄂9006执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贺兰与范仲杰离婚;二、婚生子范天曦(2006年12月28日出生)、婚生女贺鑫茹(2017年4月2日出生)由贺兰抚养;三、范仲杰依法享有两个小孩的探视权,婚生子范天曦寒暑假期间范仲杰有权与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婚生女贺鑫茹上小学后,寒暑假期间范仲杰有权与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具体时间与方式由范仲杰与贺兰协商确定;四、范仲杰自2019年起至2025年止于每年12月31日前给付小孩抚养费21000元,自2026年起至2035年止于每年12月31日前给付小孩抚养费10500元;五、贺兰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