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贵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34********1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32民初15号 |
案号 |
(2020)晋0932执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李贵义、董秀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偿还李小光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和罚息等(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利息按照李小光与偏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5年12月21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