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503********2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502民初2491号
案号
(2020)鄂0502执7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2020年1月25日前被告董勇退还原告徐同昌房屋租金及押金60000元,并另行支付租赁该房屋安装卷闸门、疏通下水道、水电搭接开支及违约金合计3000元,上述费用合计63000元。被告董勇于2019年8月14日前支付23000元,于2020年1月25日前支付40000元;二、若被告董勇任意一期未按照约定还款,原告可就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徐同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0元(原告已减半预交),保全费700元,合计1450元,该费用原告徐同昌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9-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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