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02********1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庐执字第00297号 |
案号 |
(2020)皖0103执恢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2013年5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保全费1070元,公告费400元及本案执行费15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