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金柱经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804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02民初2225号
案号
(2022)皖0102执恢1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金柱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街道办事处工程款欠款734113元及利息(利息以734113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8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街道办事处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140元,由被告安徽金柱经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2-28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祖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13909804K
登记机关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明光路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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