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823********27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民终7940号 |
案号 |
(2020)黔0123执4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2019)黔0123民初73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2019)黔0123民初73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赵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通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5345.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欠付货款275345.00元为基数,其中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货款付款之日止的利息,以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时间 |
2020-09-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