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21********7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503民初2244号
案号
(2019)鄂0503执5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湖北西武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偿还A101I1602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截止2018年8月13日的借款利息6579.38元、罚息38946.93元、复利4626.19元,合计50152.5元,并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6579.3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1775%计付复利。二、湖北西武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偿还A101B1706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截止2018年8月13日的借款本金3190000元,利息14270.42元、罚息27174.81元、复利188.03元,合计3231633.26元,并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319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计付利息及复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3-19
发布时间
2019-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鄂0503执538号
立案日期
2019-03-19
执行法院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28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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