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04********0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10民初148号
案号
(2020)晋0110执4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琴琴、被告乔磊偿还原告李平生借款100000元;并向原告李平生支付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1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737元、保全费102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琴琴、被告乔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25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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