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天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1********13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9民初621号 |
案号 |
(2020)晋1029执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乡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天怀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闫荣祥借款本金共计50000元整。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刘天怀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乡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