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成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1********009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9 民初2号
案号
(2020)晋1029执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乡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成峰归还原告贺喜借款共36000元,自2020年5月20日起,每月20日归还4500元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张成峰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归还原告贺喜借款,则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基数按照52500元计算(已归还借款应予扣除)。三、案件受理费650元, 由原告贺喜承担,如被告不能按第一条约定归还,则由被告张成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乡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