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裴建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721********0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721刑初45号
案号
(2020)晋0721执2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榆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裴建红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止。)二、责令被告人裴建红退赔被害人损失2073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榆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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