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艾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32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322民初1439号 |
案号 |
(2020)晋0322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艾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商连英借款158000元并给付利息33180元,共计1911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