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尚华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0)粤1972民初14326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7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佛山市尚华家具有限公司、陈式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卓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装修工程款80000元;二、限被告佛山市尚华家具有限公司、陈式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卓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1.自2018年1月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其中被告陈式蓬仅对2019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利息承担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佛山市卓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26.14元,由被告佛山市尚华家具有限公司、陈式蓬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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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富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090131724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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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涌口工业区海逸路2号B栋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