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521********07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502民初671号
案号
(2020)鄂0502执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余敏偿还原告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支行下欠的借款本金596万元、利息77140.7元,合计6037140.7元(截至2018年9月20日 ),并以596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9月21日起(含本日)按年利率 6.37%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二、原告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支行就上述债权有权对被告余敏名下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16-1、-2号抵押房产的余值【不动产证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3402号,建筑面积1302.79㎡,他项权证号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307号,权利人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支行】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尹代皇、赵玉磊、宜昌市力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士道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余敏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1-09
发布时间
2020-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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