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会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03********0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8刑初8号 |
案号 |
(2020)晋1028执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魏会岭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26日止。罚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魏会岭退赔被害人张泽人民币5万元、冯祥人民币20万元、叶勇人民币5万元、方强人民币20万元、永济市凯圣拆迁有限公司人民币20万元、甘肃江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人民币4万元、重庆大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5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