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进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21********13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604民初26873号
案号
(2020)粤0604执157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判决依据:被告曹进平向原告克洛克斯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合共6500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500元,以及延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1303.75元(暂计算至2020年8月5日)。二、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曹进平曾向原告代理人广东中显律师事务所支付了赔偿款15000元(但未履行剩余的赔偿款50000元的支付),故在本案中,原告现申请执行数额:暂合计为:52803.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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