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0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6)金中民一终字第07号 |
案号 |
(2020)甘0302执恢4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2005)金民一初字第566号民事判决书;二、罗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赵玲偿还借款15万元;三、驳回赵玲对顾伟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382元,由罗俊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82元,由赵玲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