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03********7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202民初340号 |
案号 |
(2020)湘0202执10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 被告邓鹏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邓丁菲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的抚养费48000元;二、被告邓鹏从2020年3月起至原告邓丁菲年满18周岁止,每月支付原告邓丁菲抚养费2000元,并凭票据承担教育费及医疗费的一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