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株洲嘉合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2********1820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202民初3689号 | 
| 案号 | (2022)湘0202执243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株洲嘉合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山合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24,007元及利息(以人民币224,007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湖南山合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00元,减半收取3,050元,由原告湖南山合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820元,被告株洲嘉合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230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003998321820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49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