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7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27民初1668号 |
案号 |
(2020)鄂0527执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志强、韩庆芬协商确定委托租赁经营期间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的租金为33033元,现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前已支付18150元,尚应支付租金 14883元,定于2020年2月1日前支付。案件受理费254元,减半收取127元,由新泰公司、煊旺公司共同负担,郑志强、韩庆芬已预交,新泰公司、煊旺公司定于2020年2月1日前直接支付给郑志强、韩庆芬。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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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先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27741750669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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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秭归县茅坪镇三溪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