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凡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2********04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424民初1207号
案号
(2020)宁0424执3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伟、王凡、马广德同意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向原告吴小杰、马平芳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2020年3月30日之前偿还本金15万元、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本金7万元及利息,利随本清,利息自2018年5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丁百花对上述还款内容承担连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3770元,由被告马伟、王凡、马广德承担,被告丁百花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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