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404********04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403刑初111号 |
案号 |
(2020)黑0403执4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对被告人刘洋赔偿原告李新江、谢秀萍481482.8元,被告人赵洋赔偿120370.7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赔偿人民币10000元,以上合计611853.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