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27********82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427民初20号 |
案号 |
(2020)晋0427执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壶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姜鹏波、被告张静的女儿姜芝敏由原告姜鹏波直接抚养,被告张静从2018年3月起每半年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姜芝敏满十八周岁,抚养费在每年的8月30日、2月28日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壶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