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红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31********03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826民初1330号
案号
(2020)晋0826执4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红玲所借原告王亚奇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6600元,被告郑红玲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每月25日前偿还原告利息600元;自2019年10月1日起每月2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2020年 3月31日前清偿全部借款本金30000元;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后收取275元,由原告王亚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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