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连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6********1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323民初2256号 |
案号 |
(2020)宁0323执6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连峰、杜连勤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叶春雨借款本金230000元,利息193600元,共计423600元。二、案件受理费7654元,公告费440元,共计8094元,由被告杜连峰、杜连勤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