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连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26********1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323民初2256号
案号
(2020)宁0323执6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连峰、杜连勤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叶春雨借款本金230000元,利息193600元,共计423600元。二、案件受理费7654元,公告费440元,共计8094元,由被告杜连峰、杜连勤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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