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82********1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81刑初39号
案号
(2019)宁0181执36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杨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3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二、作案工具白色大众牌轿车一辆(悬挂号牌宁abl419),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9-12-12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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