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玉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81********58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22民初586号 |
案号 |
(2020)豫0522执15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刘玉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尹平岭借款22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20年1月2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日止。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175元,由刘玉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