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长兴农贸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7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30民初2号 |
案号 |
(2020)赣1030执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聂爱莲与江西长兴农贸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7日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二、江西长兴农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前返还聂爱莲首付款260000元,并一次性支付聂爱莲违约金50000元, 二项共计310000元;若江西长兴农贸集团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期限给付上述款项,则江西长兴农贸集团有限公司应另外以本金26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自2020年3月1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聂爱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6604元,减半收取3302元,由江西长兴农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长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30705781476H |
登记机关 |
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莲乡大道出口处(昌厦路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