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4********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405民初338号 |
案号 |
(2020)桂0405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徐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陆燕借款本金29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29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4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26元,由被告徐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