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柏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403********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405民初1892号
案号
(2021)桂0405执1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梧州车友汇服务有限公司、陈柏自愿分期退回原告潘荣德购车款5.5万元,从2021年11月起,于每月28日前支付5000元,余款于2022年4月30日前还清;二、如被告梧州车友汇服务有限公司、陈柏逾期一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告潘荣德有权就被告梧州车友汇服务有限公司、陈柏未履行部分全案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701元,减半收取计851元,被告梧州车友汇服务有限公司、陈柏自愿承担,于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潘荣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2-09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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