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5********49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宁0122民初1314号
案号
(2017)宁0122执12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宁夏通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陈军支付原告银川市兴庆区诚鑫租赁站租赁费及违约金共计56536元案件受理费1515元,被告承担124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7-07-05
发布时间
2017-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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