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621********2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607民初2232号
案号
(2020)粤0607执40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何建明拖欠原告苏天罗款项36000元,原告苏天罗自愿只收取30000元,该欠款由被告何建明分期偿还,于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每月25日前偿还1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每月25日前偿还10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直接支付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平洲支行,户名:苏天罗,账号:6228481469984933875);二、如被告何建明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苏天罗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须向原告支付以尚欠款项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8元,被告何建明自愿负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5月25日前径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28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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