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21********2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7民初2232号 |
案号 |
(2020)粤0607执40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何建明拖欠原告苏天罗款项36000元,原告苏天罗自愿只收取30000元,该欠款由被告何建明分期偿还,于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每月25日前偿还1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每月25日前偿还10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直接支付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平洲支行,户名:苏天罗,账号:6228481469984933875);二、如被告何建明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苏天罗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须向原告支付以尚欠款项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8元,被告何建明自愿负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5月25日前径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