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鲍恩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27********0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824民初805号
案号
(2020)晋0824执5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稷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鲍恩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469180.22元(已付56000元);案件受理费7800元,减半收取3900元,原告李海民负担2300元、被告鲍恩勇负担1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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